关于印发《湖南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二届专业委员会调整方案(修正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2 09:29 栏目:专委会(分委会)简介 阅读(957) 评分:0.00(0次评分)
湘学前学会通[2018] 05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二届专业委员会
调整方案(修正稿)》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分委会主任(提名主任):
经“全省贯彻《指南》实验工作碰头会暨第二届专业委员会及其分委会主任(提名主任)会议”讨论,会长会议研究,确定对第二届专业委员会调整方案再进行部分调整。具体意见详见《湖南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二届专业委员会调整方案(修正稿)》。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尽可能扩大专业引领面
1.广泛发动,动员幼儿园入会,以便更好服务全省幼儿园。原则上每个专委会(分委会)会员单位不低于100家,其中课程专委会及其分委会、游戏与玩具专委会、家园共育专委会每个应争取达到200家以上。
2.会员单位分布要尽可能广泛,原则上每个专委会(分委会)的会员单位要分布到全省各市州和人口较多的县市区,以便给各地基层幼儿园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3.为确保专委会(分委会)的专业引领活动有效落地,要相对均衡和适当减轻幼儿园的入会负荷。为此,原则上省级示范幼儿园最多可以同时参加6个专委会(分委会)、非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省贯彻《指南》实验重点联系幼儿园可以同时参加4个专委会(分委会)、规模较大的城市幼儿园最多可以同时参加3个专委会(分委会)、其他幼儿园一般可以同时参加2个专委会(分委会)。省学会将对各专委会(分委会)会员组成进行必要统筹。
4.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各专委会及其分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应由省学会提名,由相关机构的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宣传发动时,应允许各市县和幼儿园根据自己在相关领域的教研水平和师资队伍状况提出新的补充人选,再由省学会统筹补充提名。
二、依照省学会《章程》开展工作
1.筹备和成立大会方案、年会和大型活动方案,应报省学会核准和备案。分委会的活动应先经所属专委会统筹,再报省学会核准和备案。
2.各专委会及其分委会要以实验和研究、培训、考察和年会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开展相应的学术活动,并努力提高活动质量。年会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其中语言与社会、音乐与美术、科学与数学分委会,以及事业发展与民办学前教育专委会等,提倡联合召开年会。凡无故两年不开展活动(含年会)、不向省学会报告情况者,省学会将责令其另行改选。
3.各专委会及其分委会不另收取会费,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应以活动养活动。其中,主任所在单位和年会承办单位给予补贴,副组长单位给予赞助(或交纳较高标准的活动费),组员单位交纳活动费。
三、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1.部分专委会(分委会)同时为“湖南省贯彻《指南》专项实验组”。专委会(分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同时兼任“湖南省贯彻《指南》实验相关专项实验组”的组长、副组长和秘书长。专项实验组的工作同时接受省学会和相关专委会指导,执行相关制度。
2.各专委会(分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单位,要积极接纳所属会员幼儿园教师的考察、观摩、顶岗进修等,要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应邀到会员幼儿园指导。
3.各专委会(分委会)主任单位可以省学会名义授牌“湖南省###幼儿教育研究第二届主持单位(2018-2023年)”。
附:《湖南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二届专业委员会调整方案(修正稿)》
湖南省学前教育学会
2018年3月6日